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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专题座谈会在省交通运输厅举行
2026-09-1219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网约车行业判责管理与纠纷处置工作,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维护乘客、网约车司机和平台等各方合法权益,完善驾驶员申诉复核闭环机制,推动全省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9月10日下午,网约车专题座谈会在省交通运输厅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山东省道路运输协会组织部分网约车平台代表及网约车驾驶员代表,围绕前期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山东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判责指引(讨论稿)》(以下简称《判责指引》)进行座谈研讨,再次听取平台及驾驶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力求形成一套贴合山东实际、契合行业规律、便于一线操作、兼顾公平效率、各方共同遵守的标准化判责指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城市交通处副处长吴东,省交通工会副主席孙兆,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三级主任科员杨晓达,济南市城乡客运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耿大勇,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客运出租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方耿等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山东省道路运输协会会长胡义亭主持。

吴东副处长首先向省交通工会、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协会在推动网约车行业发展、规范体系运行等方面的关心支持,以及各参会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的努力付出表示感谢,并对《判责指引》起草和意见征集工作中各方给予的热心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

他表示,随着我省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规模持续壮大,网约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城市交通保障的重要民生业态。同时,平台运营模式多元,从业人员众多,行业运行过程中各类纠纷和争议逐年增多,网约车平台自主判责、行业纠纷处置工作仍存在诸多堵点和痛点。为规范网约车平台判责管理、化解行业纠纷、保障司乘双方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合规化、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立足山东行业实际,扎实开展《判责指引》编制工作意义重大。

他指出:一是网约车乘客和驾驶员因纠纷产生的投诉量是行业稳定和工作质量的“晴雨表”,各方面要高度重视,通过制定和实施《判责指引》,规范判责行为、健全平台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健全机制、提高效率、实事求是,通过“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机制,全面提升司机诉求化解质效;三是主动履职尽责、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做好《判责指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有效保障网约车驾驶员的正当权益,共同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省交通工会、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城乡客运服务中心等部门领导介绍了网约车行业发展现状、各方面创新发展亮点及存在的问题,对《判责指引》给予积极肯定。他们强调,各方面要主动履职尽责,积极落实《判责指引》的宣贯和规范落地,努力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好乘客和广大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多种方式让广大网约车驾驶员熟知《判责指引》各项条款,大幅减少各类纠纷,畅通投诉处理和外部救援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胡义亭会长介绍了《判责指引》的起草背景和依据、目的意义、起草过程、整体框架和重点事项,重点就指引适用范围、六大类纠纷场景、判责五大原则、有责免责设置、分级处罚措施、判责—申诉—外部救济完整流程等需要重点研讨的条款和方向进行了说明。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滴滴出行)司机服务高级经理文冉冉、高德地图(高德打车)公共事务总监于冬伟、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曹操出行)渠道经理谭长波、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T3 出行)运营经理温守亮、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时用车)安全政务负责人赵英新,以及部分网约车驾驶员代表曹爱霞、陈靖宇、王立志、侯龙洋、张学超等,分别对《判责指引》进行了认真讨论,结合实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参会驾驶员代表还结合平台实际判责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以及网约车服务中乘客与驾驶员产生纠纷的个别判责案例,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建议。

会议期间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判责指引》对于网约车平台统一判责规则、规范判责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会后将根据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对《判责指引》进行调整优化,尽快发布实施。

省道路运输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刘燕、办公室主任袁鲁生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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